律师解析:
国家法律规定棚改区改建须得80%被征收人同意。国家棚户区改造
赔偿方法存在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两种,具体根据当地物价和补偿办法进行补偿。
1、实物安置主要包含三个补偿内容:规定一定比例的面积置换;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房屋折算成价格,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其他的搬迁奖励。
2、货币补偿:被
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是指由房屋
拆迁主管部门会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年度或半年度同类地段、同类用途新建房屋市场交易的平均单价确定,报人民政府批准并对外公布的房屋基准价格。各地方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棚户区改造涉及
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中国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做好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各地方也可以探索采取共有
产权的办法,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
法律依据:
《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棚改专项债券期限应当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征迁和土地收储、出让期限相适应,原则上不超过15年,可根据项目实际适当延长,避免期限错配风险。具体由市县级财政部门会同本级棚改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周期、债务管理要求等因素提出建议,报省级财政部门确定。
棚改专项债券发行时,可以约定根据项目收入情况提前偿还债券本金的条款。鼓励地方政府通过结构化设计合理确定债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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