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施工合同纠纷精选解答 > 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有哪些

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有哪些

时间:2024.03.02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施工合同纠纷 阅读:1349人
律师解析:
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接受发包人的监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法定或约定其他责任义务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七条
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装修合同签署时的注意事项包括:1、设计图纸是否出具完备;2、施工报价是否按照设计图纸的方量报全;3、所签合同条文及格式是否规范,要求约定工期、付款方式、增减项目、保修条款......

违反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责任如下:一、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勘察设计单位继续完善设计,并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直至赔偿损失。二、工程......

设计合同可以约定质保金,也可以不约定,是否约定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质保金并不是设计合同的必备条款。所谓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与施......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建筑工程违约金怎么计算

    郑晓龙律师

    一、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二、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实际损失计算。三、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而约定了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情况下。

    播放量:864 2022-06-07
  • 建设施工相邻纠纷的种类有哪些

    郑晓龙律师

    1、因宅基地使用而产生的相邻权纠纷2、因用水、排水产生的相邻权纠纷3、因修建、施工产生的相邻权纠纷4、因排污产生的相邻权纠纷5、因通风、采光、噪声产生的相邻权纠纷。

    播放量:1174 2022-06-07
  • 离职后建造师证书被企业恶意扣押怎么办

    郑晓龙律师

    首先与其进行协商,让公司知道并且明确其恶意扣押离职人员证书是违法行为,劳动法明确规定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职工的押金和证件,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这也是通过法律手段要回证件的辅证。

    播放量:1046 2022-06-07
孟艳律师

广东维庭律师事务所

孟艳律师,广东维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职业18年,在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孟艳律师具备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2005年起在大型国有企业做专职法律顾问,在融资担保、国企法律风险防范、企业法律纠纷化解领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2014年辞去国企专职法律顾问,转而从事执业律师工作,曾任多家副省级国有企业、中小型私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同时任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某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12家法人的企业法律顾问。孟艳律师具备8年刑事案件专业经验,任大庆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大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成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孟艳律师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咨询该律师
  • 劳务公司分包资质是什么

    1908人阅读

    劳务派遣企业的分包资质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任务的资质,无等级之分,涵盖木工、砌筑、焊接等作业环节的分包业务,并具备开具劳务发票资格。对于大型建筑企业,此资质可助力税务筹划,实现合理避税,且办理成本仅一至两万元,极具性价比。

  • 工地停工施工员怎么办

    1681人阅读

    在工地因故停工期间,施工员应确保工人们得到应有的薪资。若停工非工人过错,虽无经济赔偿,但用人单位仍应按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足额支付。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视工人为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超过周期后,按实际劳动和协商标准支付。未安排任务时,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支付生活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建筑工地强制买的保险有用吗

    1198人阅读

    建筑工地强制购买的保险——建设工程意外伤害险,保障人身安全,涵盖意外医疗费用、身故赔偿、伤残赔偿等。受伤员工可获医疗、工资、护理等赔偿,严重情况可延长停工留薪期。停工期间工资按原标准发放,保障员工权益。

  • 建设工程被挂靠人责任由谁承担

    1169人阅读

    建设工程挂靠行为引发的法律责任应由挂靠经营者与被挂靠单位共同承担,双方应作为共同诉讼主体参与诉讼活动。挂靠协议无效,双方需各自承担过失责任。施工单位及其实际使用其名义的单位或个人应对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设单位在明知挂靠情况下签订合同也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