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离婚冷静期一个月如何处理
时间:2024.10.28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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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超过
离婚冷静期一个月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去民政局申请发给
离婚证的,会被认定撤回了
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双方还想办理
协议离婚的,需要重新向民政局
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然后再登一个月冷静期,然后再到法院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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