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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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第八十二条之明文规定,在涉及破产重组所引发的债务处置纠纷案件中,各个债权人应当依照其所持有的债权类别,积极参与并出席相关的债权人会议,就重整计划草案展开深入讨论,并对该草案进行投票表决。这一规定明确了债权人在破产企业重整过程中的重要角色,他们需通过债权人会议对债务重组方案进行审慎审议与投票表决。

在企业破产清算后,对于未偿还债务,我们首先要审查清算方案是否合法执行。如果发现有漏洞,就需要及时修正。 对于无担保普通债务,在清算完后,债权人一般不能再通过破产程序求偿。但是,如果发现股东存在未履行出资等问题,债权人可以向股东索赔。 此外,如果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发现存在恶意转移资产等行为,这些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追回的财产将用于偿债。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房地产公司破产后,其资产将由破产管理人接管,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首先,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将得到支付。其次,员工工资、社保和税款将被优先清偿。最后,普通破产债权将按照比例进行分配。有担保债权人将从担保资产中优先受偿。高管薪酬将按照员工平均工资计算,以确保公平清偿。

企业破产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流程如下: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指派管理人接管。管理人会全面清查资产和负债,并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具体顺序为先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到员工薪酬、社保和补偿,接着是欠缴的社保费和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在公司破产清算时,员工需要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以确保自己的薪资和福利待遇得到妥善处理和审查。根据中国《企业破产法》,清偿顺序如下: 1.员工工资和福利:这是最先得到清偿的部分,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2.个人账户养老、医保费:这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养老和医疗权益。 3.法定员工补偿:这是根据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的一种补偿。 员工应积极配合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同时,员工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