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闫喜刚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十多年,社会工作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丰富。自执业以后,承办刑事、婚姻、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近千件,诉讼与非诉讼技能娴熟,能够准确把握司法等机关脉搏,整体筹划案件。现任多家企业单位法律顾问,并对公司风险的防范有深入的研究并取得成果。坚持无论大小案件在维权方面都应严肃认真的执业理念,思维缜密,谙熟法庭审理程序及应对策略,具备办理各种案件的经验与能力,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业务。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刑事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无罪判决”等良好的辩护结果。获得客户的一致好评。闫喜刚律师为婚姻家事领域专业律师,办理大量离婚纠纷案件(涉及重大复杂的房产、车辆、公司股权、夫妻共同债务等纠纷的处理)、子女抚养纠纷案件、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继承纠纷案件(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分家析产纠纷等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
立即咨询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等情形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继续向我提问。

如果去法院起诉离婚,因为立案条件不满足而没立上案,法院会告诉你原因。比如说,是因为你提交的材料不够充分,或者是法院觉得你选择的法院不对。这时候,你得按照法院的建议,把材料给补充完整了,或者把关键证据给收集好了。要是法院让你把案子转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你也得听法院的,去重新起诉。总之,你得配合法院的指示,把该完善的事项都完善了,这样才能顺利立案。

若申请离婚未达立案标准,先别急着沮丧。可以冷静下来,找找原因,比如材料是不是不全,或者法院是不是没选对。要是材料缺了,赶紧补,像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啥的。要是法院选错了,那就得重新投到正确管辖地。积极和法院沟通,按照指示修正,这样就能顺利立案啦!

离婚可以先找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再起诉。法院判离主要看感情是不是真破裂,调解也没用。比如重婚、同居、家暴、虐待、赌博、吸毒屡教不改,还有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这些都是离婚的理由。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3、双方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都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并无胁迫情形。符合以上条件者,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当前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