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杭州资深婚姻家事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多年,资深合同专业领域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尤为见长。 安徽大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律师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来,处理过众多疑难复杂案件,其中所属团队处理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诉讼百件以上,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百件以上,受到委托人好评。长期从事公益法律事务,为杭州市工会志愿者名誉律师和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同时为多个基层政府的顾问律师,为政府和社区以及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其他职务: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 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邀监督员 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法律顾问团律师 杭州市安徽商会律师团秘书长 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 获得的荣誉: 1、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公益人物” 2、2024年荣获**浙江省委会直属第三联合总支部“优秀会员” 3、2024年荣获杭州市安徽商会公益爱心奖 4、杭州市安徽商会2024年度“优秀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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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诽谤罪以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及名誉权为核心,需行为人捏造并传播虚假事实,情节严重,主观上为故意。依据《刑法》第246条,通过暴力或公开侮辱、诽谤,情节严重者可面临刑罚。受害人才能启动刑事诉讼,但危害公共秩序和社会利益时可免告知。网络侵权情况下,受害人举证困难时,可申请法院要求公安协助。

强制猥亵与侮辱罪侵犯的是他人的性自主权,行为人需通过强制手段实施侮辱或猥亵行为。任何达到法定年龄、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能成为犯罪者。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明知会伤害受害者的尊严和自由,但仍故意为之。

侮辱罪的主体广泛,包括所有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其核心行为是通过暴力或合法方式,公开侵犯他人尊严和名誉,造成严重贬损。此罪名针对的是对个人声誉的恶意侮辱行为。

侮辱罪指通过暴力或恶劣言行,公开羞辱他人,严重损害其人格和荣誉。针对医生护士的恶毒谩骂或人身攻击,如果行为恶劣到构成侮辱罪的客观标准,且目的在于侮辱,就可能触法。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侮辱罪,侵犯医护人员的职业尊严。

侮辱诽谤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于自然人,具备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和能力的个人可构成。单位如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非个人主体,不能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这原则适用于法律对犯罪主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