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
左杰,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所创始合伙人。左杰律师有14年的司法工作经历,2018年辞职后专职刑辩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的刑事案件多取得良好结果,如崔某某诈骗案,当事人羁押700余天后获得存疑不起诉。张某涉恶案件、刘某涉恶案件均成功“摘帽”,其中刘某一案中公安机关认定九起犯罪事实,经过辩护,最终法院仅认定三起犯罪事实。左杰律师团队现有成员四名,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见长,团队秉承“专业、专注、专心”的职业理念,坚持专业精细化辩护的工作风格,主攻刑事案件,近两年团队成员办理的多起案件获得撤案、不起诉、缓刑的裁判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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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并不构成案件撤销的必然前提条件。通常情况下,案件撤销主要发生于侦查阶段,即在经审查认定无犯罪事实存在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需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方可予以撤销。然而,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措施,其期限届满之后,有可能会被转化为其他相应的处理方式或者直接解除,但这并不意味着会对案件的侦查工作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项较为重要的强制措施,旨在确保涉罪之人或被告人能够积极配合法律程序,按时出席法庭审判。在案件的诉讼过程中,如果当初设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已经无法继续维持,或者案件已经圆满解决,那么法院或侦查机关有权依法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措施。

被申请取保候审之后,关于此案的审理周期并无明确规定,往往取决于案件本身的错综复杂性、证物搜集的难易度及司法机构的整体工作进程等诸多因素。然而,尽管法院会在收到诉讼请求后立即着手排期开庭,但实际的开庭日期尚需依据客观实际状况予以确定。在此期间内,检察机关将负责审查起诉事宜,而法院也需为庭审做充分的准备工作。

被告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其最终决定权仍归属于案件的具体发展状况,其中涵盖了嫌疑人所涉犯罪行为的性质恶劣程度、对社会公共利益潜在威胁的大小以及嫌疑人自身的悔过情绪等因素。若经由法院或检察机关对案情进行全面审查评估之后,确认嫌疑人没有必须继续被监禁之虞,则有权利依据法定流程,裁决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本身与离婚诉讼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关系。取保候审乃属于刑事诉讼层面上的一种法定附带性措施,而离婚则属于民事诉讼范畴,二者所遵守的法律程序和流程存在本质性的区别。若涉及当事人因涉案问题而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话,他或是她依旧有权启动或者积极参与婚姻关系的解除程序,然而此举并不应当对离婚判定制约其完成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