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咨询该律师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不是共同财产。一般而言,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及其利息应明确划为个人财产。孳息是从原始资产中衍生的收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婚前个人财产的利息属于法定孳息。 根据《民法典》,孳息应归所有权人或合法权益人所有,因此婚前个人财产的利息也应归其原始所有人。

关于婚前积蓄的存款利息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该利息被视为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有。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孳息不是投资收益。若无特别约定,原物及其孳息归同一主体所有。因此,婚前的个人储蓄及其利息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及其利息应明确划为个人财产。孳息是从原始资产中衍生的收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婚前个人财产的利息属于法定孳息。 根据《民法典》,孳息应归所有权人或合法权益人所有,因此婚前个人财产的利息也应归其原始所有人。

关于婚前积蓄的存款利息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该利息被视为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有。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孳息不是投资收益。若无特别约定,原物及其孳息归同一主体所有。因此,婚前的个人储蓄及其利息属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