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前我就有了一套房子,并且这套房子一直登记在我一个人的名下,这套房子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是不是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的?

湖南 - 长沙 结婚
1位律师回复

证据分析法务

地区:湖南 - 长沙

婚姻法解释(三)》主要内容  1、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2、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首次明确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4、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

2020-12-13 23:50:4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长沙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