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目前我国
刑法明确
处罚的
信用卡呆账为持卡人恶意透支的行为,如果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
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将可能被认定为属恶意透支,如果透支金额高达5万元以上的,则可能涉嫌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如果发卡银行进行
报警的话,公安机关则会进行
立案侦查。
但在司法实践中,除非是持卡人有意拒绝还款,否则大多数发卡银行愿意以私下协商或者
民事诉讼的方式
追讨欠款而非有意追究持卡人的
刑事责任,这就需要持卡人在透支后积极与发卡银行协商处理,以免启动
刑事立案程序。
在此,我也提醒各位持卡人要尽快处理信用卡中存在的呆账情形,以免触碰
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