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专职律师,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理论功底扎实。自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企业合规,发挥了青年律师的干劲和闯劲。在财产犯罪、新型网络犯罪等类型案件积累了丰富经验。 参与、协助处理的温某甲涉嫌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检察院撤回起诉;汪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淮安市中院发回重审;瞿某某涉嫌诈骗案获缓刑;肖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案获缓刑;李某某轮奸案、后某某保险诈骗案,被告人获得较低量刑;姚某某涉嫌诈骗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改变定性为职务侵占;叶某涉嫌寻衅滋事案件获取保候审;黄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获取保候审;张某某涉嫌敲诈勒索案件获取保候审;黄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获取保候审;蒋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取保候审。执业以来,代理了大量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刑事案件辩护经验,熟悉刑事案件辩护全流程,多起案件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被公安、检察机关、法院采纳,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工作中做出的成绩,得到当事人与律界同仁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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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没有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这个规定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他们的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也督促单位履行缴纳社保的法定责任。

经济补偿的依据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八十七条等条款。补偿根据劳动者全职工作时长确定,每年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企业违法辞退劳动者,需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犯罪立案批捕阶段律师意见书依据是: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总股本,包括前的股份和新发行的股份的数量的总和。1、总股本和流通股本的关系总股本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全部股票所占的股份总数,流通股本可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对于全流通股份来说总股本=流通股本.股本2、股本已发行股本:公司已经依法向股东发行的股本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