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
王萍: 法学博士、副教授,研究生导师,北京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执业律师,中共党员。王博士现为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广东省民营企业权益保障联合会常务理事、广州市不良资产管理协会金融稳定专家委员会委员等。王博士主持教育部、广东省等省部级课题共8项,发表CSSCI期刊论文近10篇,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王萍律师团队可承办集团风控、投资并购、企业清算、上市培育、房地产、建筑工程、国际金融、财富管理等众多法律业务;尤其擅长企业资产并购重组、破产以及投融资等重大案件,具有驾驭大型、复杂法律实务项目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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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26条和《马鞍山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第6条,中小学周边及校内禁止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存在安全隐患、被撤销资质不足三年、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许可证等情形,也将不予颁发许可证。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26条和《马鞍山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第6条,中小学周边及校内禁止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存在安全隐患、被撤销资质不足三年、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许可证等情形,也将不予颁发许可证。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特别严重如何量刑相关的法律规定。

会承担刑事责任。走私烟草,偷逃税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定罪,并根据偷逃税额确定基准刑。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在我国烟草专卖是一种垄断,但是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行业垄断、地区垄断,是国家垄断、法定垄断,但是关于烟草的专卖则是实行完全专卖的形式,所以从烟草的生产、销售,国家都制定了严格的法律制度,深入到烟草制品流通的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