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惠诚(青岛)律师事务所
纪蓉蓉律师,1981年出生,执业16年,合伙人律师,任律所部门主任。2012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公共法律中心人民调解员,青岛市律师协会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奖惩委员会委员,市南区听证员。曾获多面锦旗,受到客户一致好评。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建设工程、强制执行。 服务宗旨:法为天,民为基,诚为本,德为先。守望正义,忠于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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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一般不涉及期限和时效问题。但要是一方不按协议履行,比如不分配财产、不抚养子女等,另一方可以在三年的诉讼时效内,从发现权益受损开始,向法院起诉,让对方遵守协议。

婚前协议在离婚时有效,以双方自愿签署为前提,允许夫妻约定个人或共有财产归属。协议需以书面形式载明,基于当事人具备行为能力、真实意愿,且不违反法律、道德规范。这种约定对婚姻期间及婚前财富、资产具有法律约束力。

婚前协议对夫妻共同债务外部确认不具直接影响,但作为内部约束力的合同,可作为追索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基于共同意愿和日常生活所需,超出部分需证实用于共同生活等。夫妇对婚内财产债务的新约定仅在双方间有效,不影响对外。如债务超家庭范围,且债权人知情特殊约定,债务人须按约定承担。

婚前协议可约定子女抚养权,但须遵循法定规范。抚养权判决依据:0-2岁优先归母亲;2岁以上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依据孩子最大利益裁决;8周岁以上尊重其真实意愿。抚养权问题可通过诉讼解决,但具体约定效力取决于离婚时的法律环境。

离婚协议在首次签署并订立时仅对首次离婚有效,再婚时需要重新起草和签订。复婚程序虽完成,但法律上视为两个独立的婚姻关系,上次的离婚协议不再有效。因此,在再次解除婚姻时,需要重新拟定离婚协议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