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国庆律师事务所
王涛涛律师,女,1985年2月出生,籍贯:江苏徐州,现住三河市区,联系电话13313264653,18632660845。2003年7月毕业于江苏省徐州市第一中学。2003年9月至2007年6月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学专业,2007年9月因学习成绩优异被保送至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院国际法学专业,2010年6月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律师职业资格证书,2010年7月至2011年11月在河北张国庆律师事务所实习,2011年1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书,在河北张国庆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执业过程中注重全方面发展,可以承办民事、商事、经济、行政及刑事等各个领域的诉讼及非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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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依法独立进行辩护权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对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代理申诉、控告权;拒绝辩护权。

刑事案件辩护人权利:1、会见、通信权。2、阅卷权。3、调查取证权。4、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诉和控告。5、获得通知权。6.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权。7.拒绝辩护权。8.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9.有权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