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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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对未分割的房产有纠纷,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首先,需要起草诉讼书,明确自己的核心诉求。其次,要准备关键证据,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以证明房产的存在和未分割的事实。同时,还需要考虑房产的取得方式、双方的贡献以及子女的抚养等因素。 在法庭上,双方将通过陈述和辩论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将根据证据和事实进行审理和裁决,以确定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在整个过程中,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智,尊重法律和法庭的裁决。

夫妻离婚后,关于房屋产权的划分,一般不用交额外的税。因为夫妻共同房产的分配,其实就是把夫妻共有的财产重新分配一下,这不算真正的房产交易。但要是以后把离婚分得的房产卖了或做其他交易,就得按规定交税了。

离婚后房屋拆迁的房产分割,首先要看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对房屋所有权有没有规定。如果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来分;如果没有约定,那就得看这房子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的共同财产,那么拆迁补偿款一般是要分的;如果是婚前的个人财产,那么房屋面积的补偿就归个人,人口因素的补偿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夫妻离婚后遇到房屋拆迁,需要先看离婚协议中是否有关于房产归属的规定。如果有,就按照协议来确定房产的归属和补偿。如果没有,就需要判断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共有,就需要按照贡献等因素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补偿就应该归原持有人。

离婚后,若一方不按离婚协议或法院裁决来分配财产,另一方可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能协商还是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再去法庭申请执行。法院会采取措施,比如把房产变更,拍卖分割等,保证权益能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