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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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影响。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且经法院调整无效的,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婚姻存续期间,如一方有过错并申请离婚,法院倾向于判决离婚,即使情感未完全破裂但无和解可能。法院重点评估夫妻关系的破裂程度,而非过错本身。无过错方在配偶有重婚、长期同居、家暴、虐待或遗弃等严重不当行为时,有权依法索赔。

在婚姻存续期间,如一方有过错并申请离婚,法院倾向于判决离婚,即使情感未完全破裂但无和解可能。法院重点评估夫妻关系的破裂程度,而非过错本身。无过错方在配偶有重婚、长期同居、家暴、虐待或遗弃等严重不当行为时,有权依法索赔。

在此情况下,可要求侵权损害赔偿。离婚涉及夫妻双方身份关系的解除,须由当事人自主参与,他人不得代理。 然而,考虑到精神疾病患者的特殊情况,应尊重其权益。若对方为间歇性精神病人,应在其精神正常时起诉;若对方无或有限诉讼能力,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或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代为起诉。

在法律层面,离婚后女方户口未迁出不影响男方再婚。男方只需持离婚证即可办理再婚手续,因前婚姻关系已终结。离婚是法定事实,女方户口同在不影响双方生活。按户籍管理规定,携带离婚证和户口簿等材料,前往户籍登记机关变更夫妻关系即可。离婚后女方户口无强制迁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