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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别人的果树派出所有没有协调赔偿

时间:2024.12.20 标签: 诉讼仲裁 治安管理 阅读:1028人
律师解析:
故意损坏别人的果树派出所一般会以协调赔偿为主,以此确定好双方责任比例;故意损坏人家财物并且拒绝赔偿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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