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土地使用权证申请流程有:
1、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土地使用权证需要的使用材料有: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
身份证或户口册
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
6、核发证书,确认
使用权。
征地的批准程序有: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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