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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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定意义上的“破产重整”期内,所有债权人均有权继续实施对债务人欠款的追索行为。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二条的明文规定,“重整期间”从人民法院正式作出裁决宣布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的那一刻开始计算,直至重整程序最终结束为止。在此期间,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经营业务均将交由专门的管理人进行全面监管与管理,除非债务人主动提出申请且经过人民法院的严格审查与批准,方可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债转股就是债权人将债权转化为股权,破产重组中常见。流程包括: 1.先对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确定企业价值和债务。 2.制定债转股方案,明确转股比例、价格和条件。 3.债权人决定是否参与,愿意就签协议并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整个过程都要公平公正合法,保障各方权益。

房地产开发商破产重整的流程主要包括:法院指派管理人对资产和债务进行评估;已经签约但还未收房的业主的权益会受到保护;如果项目有潜力,可能会吸引新的投资来完成建设;债权人的清偿方案会根据重整计划来明确。整个过程严谨有序,目的是保障各方的利益。

破产重整中债转股的流程如下: 1.评估债务:先核算清楚债务的具体情况,明确负债的规模和性质。 2.制定方案:根据债务情况,制定合理的债转股方案,确定转股的比例和价格。 3.会议表决: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表决,只有超过一半的人同意,才能继续推进。 4.办理手续:完成债转股后,还要办理法律手续和工商变更。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无论是债务方还是债权人均可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其债务人方进行重整程序。另外,倘若有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则在该法院正式受理破产申请之后以及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这段期间内,无论债务方还是其出资额达到债务人注册资本10%以上的出资人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