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乔泰律师事务所
郑伟海律师(咨询电话:13989762818),温州乐清人,执业于浙江乔泰律师事务所,持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自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一直秉持法律人正直的初心,本着“勤勉善思,谦逊审慎;尚法求是,维权于民。”的信念,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在办案过程中,细心推敲每个细节,具备较强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能够准确的发现案件的关键点,为还原案件真相,研读案件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规,灵活调整对于案件的各种诉讼方案,对于法律之外的其他知识也涉猎甚广,知识全面。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知识产权纠纷和民商事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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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们来聊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说了啥事儿吧。这条法规告诉你,那种叫做机关法人的东西,就是政府部门那类的,不能给你做保证人。当然,这是有特殊情况,就比如说他们已经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的贷款去转贷的话,那还是可以的。还有,那些为了公益事业而存在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也是不能给你做保证人的。

这些都是可能影响到合同效力的因素。要是你的借款合同里头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硬性规定,或者跟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相悖的话,那就得按照咱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来说,这份合同就是无效的。再者,如果你的借款合同是有人故意跟别人串通起来,损害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这份合同也是无效的。

先给大家说个简单的道理,比如说你签了份合同,但是其中有些地方是错的,那这个错误的部分就会被认为是无效的。但是,只要这个错误的部分不会影响到整个合同的其他部分,那么其他部分还是照样有效的。再来说说咱们国家的《民法典》,里面有一条就是关于合同被判定不生效之后的事情怎么办。如果你签的那个借款合同被判无效了,那按照这条规定,借款人从借款合同中得到的东西就要还给人家出借人。

你可能听过,那些在咱们国家叫“无效”或“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就从没辙过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比如啥借款合同被判定是无效的话,那从法律角度看,这个合同就是从一开始就没法律效力,也不会产生什么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再看看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它列出了好几种不用受诉讼时效限制的请求权,但是,却没提到过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问题。

要是有人给你做保证,但没他书面答应你就同意那个人把债全转,或者只转了一部分,那这个保证人就不用再对剩下的那部分负责了。也就是说,如果那个欠钱的人死掉了,那这个保证合同还能不能生效,就看这个保证人是不是也同意了这个债的转移。如果保证人没在纸上写下“我同意”,那他就有可能不用再为这个债负责任了。但是,这不代表这个保证合同就是无效的,只是说保证人的责任可能会被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