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型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管理机构未履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律师解析:
《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大型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管理机构未报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
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法定
代表人或者
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
大型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管理机构未报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
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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