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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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原则有哪些在法定继承制度下,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分配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秉持协议分配优先的原则;其次,保护胎儿的继承权益亦是重要的原则之一;再次,互谅互让,充分协商,合理分割遗产同样是必要的原则;另外,物尽其用的原则;最后,注重关照特殊困境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原则以及其他相关原则。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在遗嘱有效的情况下,遗产将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法定继承中,同序列继承人通常应获得均等的份额。但是,对于生活困难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给予特别照顾。此外,尽到抚养责任或长期陪伴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而未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则可能少分或不分遗产。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

遗产分配的原则如下: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遗嘱优先,按顺序和比例执行: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如无遗嘱,第一顺位继承,第二顺位仅在无人继承时介入。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如尽主要赡养责任,可列为第一顺位。同一顺位继承人间份额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