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律师协会会员。 擅长的专业类型:1、各类合同纠纷(房产、租赁、物业、承揽等) 2、侵权损害赔偿纠纷 (如工伤、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等) 4、互联网侵权案件(主播侵权违约案件、名誉权侵权)。 承办多次典型案例,擅长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具有夯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够从客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快速找到案件症结点,在庞杂的法律规定中理清法律关系,给予最优的解决方案。多次主办并解决疑难复杂案例,如网络主播违约案件,员工上班首日受伤认定工伤案件,涉及某大型企业的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患者回家后死亡未尸检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某析产案件中因被告失踪需要公告送达未果,最终找到被告并更换管辖法院获得满意的结果,本人擅长在疑难复杂的案件中,转换思路,找到最优解决途径最终胜诉并解决问题。 熟悉企业经营方式和业务流程,能够根据企业所在行业法律法规,分析并解决企业所面临的内外法律合规风险。同时在处理企业涉诉案件中,能够快速抓住问题关键点以及企业经营法律合规痛点,为企业的健康经营保驾护航。 同时为企业排忧解难解决困境,曾服务过医疗、通信、化工企业等企业,善于把行业经验和法律知识相结合解决企业用户问题, 总之,通过本人承办的案例,本人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及法律服务经验,能够很好的解决委托人的诉求,本人遵循“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理念,服务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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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表见代理的合同一般情况是有效的,而效力待定的合同必须要经过相对人的追认才能生效。《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分析前,需明确欺诈行为与表见代理两个概念。欺诈行为指故意损害他人权益,以获不当利益;而表见代理则指行为人未经授权,代表本人进行民事行为,意在构建本人与第三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两者的理解对后续分析至关重要。

分析前,需明确欺诈行为与表见代理两个概念。欺诈行为指故意损害他人权益,以获不当利益;而表见代理则指行为人未经授权,代表本人进行民事行为,意在构建本人与第三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两者的理解对后续分析至关重要。

项目管理团队作为法人机构的非正式附属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领域的执行决策者和管理者,非法定代表人,而是代理人。项目经理部行动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义务由企业法人承担。

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法律界限明显。无权代理缺乏代理权的合理外观,仅涉及被代理人利益;而表见代理则因代理行为外观使人信赖其有代理权,涉及善意第三方权益。无权代理效力待定,需被代理人追认;表见代理则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