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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首成立的条件,一般自首成立的条件有什么

时间:2024.09.22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481人
律师解析:
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包括:犯罪分子必须自动投案;犯罪分子投案后应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犯罪分子必须接受审查和裁判。
特殊自首构成要件如下:
1.特殊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成立特殊自首,除了主体要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以外,还必须符合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这一实质性条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67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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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北星律师

辽宁正直律师事务所

王北星律师,现任辽宁正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业务范围: 1、代写诉讼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2、民事经济以及行政案件的诉讼代理 3、公民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法律顾问 4、担任各种嫌疑犯罪被告及被害人的辩护代理 5、代理各类案件的申诉参与调解仲裁以及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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