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谦初律师事务所
太智斌律师,38岁,毕业于南开大学,中国共产党党员,执业于云南唯真律师事务所(二十年老牌大所)。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宗旨,太智斌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和民事纠纷领域,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热心、细心、耐心的敬业精神,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承办的案件均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太智斌律师坚信,公平公正是法律的最高价值,但公正并不会从天而降,它需要全力以赴的争取,律师的第一使命是确保每个当事人获得公正的对待,让法律真正成为每个人都能依靠的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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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之既遂标准是如何界定的以下五项要件被认为是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法律定性标准:首先,该罪行所侵害的主要对象即犯罪客体为公司、企业及其他各种组织机构的合法财产所有权;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本罪行的具体表现形式为行为人通过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非法侵吞、窃取或骗取本单位的财物,并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再次,本罪的实施者为特定的主体人群,即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各类组织机构的在职员工;最后,从主观意识角度分析,本罪行的实施者必须具备明确的直接故意心态,并怀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不良企图。

侵占罪既遂的法律认定条件是什么具备以下要素之一者可被认定构成职务侵占罪:首先,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乃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其次,从客观角度来看,本罪通常体现为行为人通过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非法侵占本单位的财务,并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再次,本罪的实施主体为特定人群,主要包括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最后,从主观层面上看,本罪的行为人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并怀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财物的明确意图。

职务侵占罪的既遂认定标准在认定任何涉嫌触犯职务侵占罪的案件时,必须满足以下四个必备要素:首先,该罪行所侵犯的客体必须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团体组织所有的财产权;其次,从客观方面来看,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利用其职务上得到的便利条件,擅自侵吞或隐瞒侵占本单位公共资金,而且涉案金额已经达到一定的标准;再次,考虑到职务侵占罪并非一般的违法行为,它的侵害对象是特定的,即只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最后,对于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他们必须对自己侵占公款的行为持有明确的故意态度,并且具有将这些公共资金据为己有的意图。

职务侵占罪的既遂标准,主要在于行为人是否非法掌控单位财产,以及侵占数额是否达到法定标准。如果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产据为己有并实际控制,那么就构成职务侵占罪既遂。比如说,通过职权将财产转移到自己可以控制和支配的地方,就属于这种犯罪的既遂情况。

职务侵占罪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法院可以考虑缓刑,如罪行较轻、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危险、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是否适用缓刑,要综合案件的全部情况,经过全面评估后,作出最恰当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