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费通常应支付至子女18周岁。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子女在16至18周岁期间能够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生计,且该劳动收入是其主要生活来源,同时也足以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那么父母可以申请停止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抚养费一般给到18岁。孩子16岁后能自食其力,且生活没问题,父母可以不给了。但要是孩子成年后,还在上学或没劳动能力,那父母还是得继续给抚养费。

在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上,抚养费一般给到孩子18岁为止。但如果孩子16到18岁之间,能够自己挣钱养活自己,或者说已经有了主要的经济来源,并且生活环境稳定,能够满足基本需求,那父母就有权停止支付抚养费了。这个规定主要是为了让子女的成长需求和家庭的财务状况能够平衡。

一般来说,子女抚养费给到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但要是孩子16到18岁之间能够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并且能保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那父母就可以不给抚养费了。不过,要是孩子丧失了劳动能力、收入低到无法维持生活,或者还在学校读书需要交学费,那父母还是得给抚养费。

离婚后,抚养费通常给到孩子18岁。但如果孩子16-18岁了,能自己赚钱,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那父母就可以不给了。不过,要是孩子成年了,但还在读书,比如高中及以下,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没办法自己生活,那父母还是得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