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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有哪些有效方式

时间:2024.10.24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934人
律师解析:
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在诉讼前放弃的,须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为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继承人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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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远新律师

北京荣罡律师事务所

徐远新律师,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工伤赔偿。 擅长的领域有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商事合同,建设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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