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
余燕律师,执业以来专注于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劳动纠纷、互联网纠纷、交通等法律事务,始终坚守诚信、敬业的原则,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我拥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应对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无论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还是商事纠纷,我都能以专业的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客户找到最合适的解决方案。我注重与客户的沟通与合作,善于倾听他们的需求与关切,努力为他们量身打造最合适的法律服务方案。同时,我也保持与同行的紧密交流,不断吸收新知识,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我将继续秉持专业精神,不断提升自己的服务能力,为客户和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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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根据咱们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说的,如果你是那个普通保证的借款人,你要是在这个保证期限快过完之前去法院告了你的债主,或者去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了,那就得从保证人说他不帮你还钱的那一天开始,才算是开始算你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按照咱们国家的《民法典》里头有这么一条规定,就是说,要是你或者是别人,比如说第三方,想要把自己的东西拿来抵押给别人,也就是咱们说的债权人,这样能保证自己能够按时还款。但假如你或者这个第三方没有按照约定按时还款,或者出现了其他法律上规定的情况,那债权人就有权利先拿走这些被抵押的东西来抵债。

若担保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债务,债权方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接收到申请之后,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倘若担保公司未能按照执行通知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对该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并可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留、变卖等手段来执行担保公司的财产,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你要是遇到那种借了钱就是不还的情况,还找了个担保人来给你擦屁股,那你可得听好了。按照咱们国家民法典里的第六百八十六条说的,如果那个当时忘了把怎么保证写进合约里面去,或者是写得不清不楚的,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就得按照最普通的方式来背这个锅。也就是说,如果借债的那个人没能按时还钱的话,担保人就得站出来替他还了。

当贷款人无法按期偿还所借资金之际,作为借贷双方利益保护者的保证人在债权人启动司法诉讼程序时,依法享有要求贷款人提供反担保的权利。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之规定,保证人有权向贷款人提出反担保请求,以便在贷款人无法履行债务的情况下,由保证人代为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从而降低自身可能面临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