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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去认定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和未遂

时间:2024.09.01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976人
律师解析:
判断敲诈勒索罪既遂还是未遂,应以犯罪人是否实际取得他人财物为标准。
被害人已按犯罪人的要求将财物交付于特定的地点或交付于犯罪人所指定的特定的人,但犯罪人尚未前往取得就被抓获的情况;
由于被害人是按犯罪人指定的地点或人进行交付的,故仍应视为犯罪人可以实际取得该财物,宜认定为既遂。
但对于被害人事先报警,公安机关已然布控,只待犯罪人前往指定地点取钱即将其抓获的,应认定为未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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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余律师

云南权显律师事务所

刘余律师,云南权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具有独特的思维模式和洞察力。擅长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特别在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工伤,劳务纠纷,债务追收,劳动仲裁等方面具有独特的见解和办理方式,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广泛的网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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