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表见代理,是指虽然
行为人事实上无
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
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
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表见代理的效力等同于有效代理,即不需要被代理人的追认,自始自动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当然这里的承担是相对于第三人而言,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带来的损害,可以再向代理人求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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