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
宋建军律师早年深造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国家三级注册律师,现任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律师执业三十一年。从业律师之前,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宋建军律师从1986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尽全力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多家政府、公司和企业法律顾问。先后多次在律师业务研讨会上发表论文几十篇。通过各种灵活的非诉讼和诉讼方式,有针对性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以“专业、敬业、高效”的办案理念为当事人赢得利益最大化,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信誉。 宋建军律师办理过:建筑房产、债权债务、买卖合同、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涉外诉讼等业务及刑事犯罪案件。对担任政府、公司、企业法律顾问有着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 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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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定情况下,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可成为遗嘱执行人,负责梳理遗产、保管、按遗嘱分配、处理纠纷并依法行事。根据《民法典》第1133条,个人可通过遗嘱自主分配财产,指定遗嘱执行人,甚至将财产赠予非法定继承人。遗嘱执行人不仅是法律赋予的责任,也体现了对个人财产处置的自由意志。此外,遗嘱信托也是合法的财产管理方式。

《民法典》规定,婚后继承财产通常视为夫妻共有,但遗嘱指定者为个人财产。夫妻可书面协议决定婚后继承财产归属。婚姻期间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一般共享,但婚前财产、人身伤害赔偿、遗嘱指定财产及专用品归个人所有。增值投资收益如用个人财产进行,也属个人财产。住房补贴等特定款项按法律规定处理。所有财产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若遗产房屋在婚前已由当事人从其父母处继承,则该房产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但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尽管名义上为婚后财产,却不一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情况需考虑多种因素,如继承时的约定、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等。因此,这部分房产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若遗产房屋在婚前已由当事人从其父母处继承,则该房产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但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尽管名义上为婚后财产,却不一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情况需考虑多种因素,如继承时的约定、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等。因此,这部分房产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若遗产房屋在婚前已由当事人从其父母处继承,则该房产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但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尽管名义上为婚后财产,却不一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情况需考虑多种因素,如继承时的约定、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等。因此,这部分房产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