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产清偿时,抵押权的行使有规矩。抵押权是不占有的担保,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就能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在破产清偿的各个阶段,都能优先受偿抵押物,权益有保障。

即使未完成抵押登记,合法有效的抵押合约不会丧失效力。但对于不动产如土地和房屋,尤其是新建建筑,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进行抵押登记,以获得法律上的确认和保护。只有抵押权经过书面登记,其法律效力才会得到正式确立。

尽管抵押协议未登记,其有效性不受影响。法定要求抵押权登记,但未登记仅意味权利创立而非生效。不动产权契约自签署即具法律效力,不论是否完成物权登记,契约效力不受登记状态影响。

公司吊销后公章有法律效力。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在被注销前,公司是存在的,只是不能继续营业,公章是有效的。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只能从事与清算有关的活动,企业停止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

以物抵债协议效力取决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和法律规定,即使债务到期后签署,也不以债权人实际占有抵债物为准。协议可能导致债的更改或新债清偿,后者的生效需明确消除原债务的约定。未履行协议时,新旧债务并存。债权人有权在新债执行受阻时要求履行原债务,无需以协议失效为前提。在新旧债务共存时,债权人实现债权路径的选择是一个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