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债权人代位权怎样行使

债权人代位权怎样行使

时间:2024.10.07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901人
律师解析:
1、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2、代位权的行使:
(1)代位权行使的方式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经人民法院裁决,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代位请求。
(3)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古旭律师

上海德禾翰通(昆明)律师事务所

古旭律师,从事法律工作5年,主要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案件,参与过多起政府机关、企业顾问法律事务等,有律师团队5人,均是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成功办理过多起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以及多起数十公斤级的毒品案件,有着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始终以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