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杭州资深婚姻家事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多年,资深合同专业领域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尤为见长。 安徽大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律师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来,处理过众多疑难复杂案件,其中所属团队处理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诉讼百件以上,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百件以上,受到委托人好评。长期从事公益法律事务,为杭州市工会志愿者名誉律师和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同时为多个基层政府的顾问律师,为政府和社区以及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其他职务: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 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邀监督员 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法律顾问团律师 杭州市安徽商会律师团秘书长 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 获得的荣誉: 1、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公益人物” 2、2024年荣获**浙江省委会直属第三联合总支部“优秀会员” 3、2024年荣获杭州市安徽商会公益爱心奖 4、杭州市安徽商会2024年度“优秀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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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学生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案件,我们要赶紧进行深入调查,把事实和影响都搞清楚。然后,我们要联合学校的管理部门、老师和家长,跟涉事学生好好沟通,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向受害者真诚地道歉。如果情况很严重,造成了很大的后果,涉事学生得承担民事赔偿。同时,学校可以根据校规,给他们相应的纪律处分,这样才能维护校园的和谐与公正。

侵害名誉权主要涉及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来损害他人声誉,或者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降低他人的社会评价。比如在公共场合说坏话、不尊重他人尊严,或者在网络上故意散布不实言论攻击他人,这些都属于侵害名誉权。

名誉权是每个人都享有的权利,被侵犯会带来很大的困扰。像编造虚假信息来抹黑别人,用侮辱性言语去说别人,还有歪曲事实来指责别人,这些都是侵犯名誉权的典型行为。在网络上散布不实言论或者在公共场所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也属于名誉侵权。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名誉权,也别去侵犯别人的。

名誉权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人格权,每个人都应该尊重他人的名誉权。常见的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包括: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侮辱性言语、文章和其他形式的贬损,以及在公共场所恶意诋毁等。这些行为都会对他人的声誉和尊严造成损害。例如,无中生有地散布他人违法犯罪或品德缺陷的虚假信息,就是一种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因此,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名誉权,不要随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侵犯名誉权属于违法行为,它包括侮辱和诽谤等行为,其目的是降低他人的社会信誉。编造事实毁坏他人名誉或使用恶语进行人身攻击都属于这一类。这些行为会严重损害受害者的心理健康,扰乱他们的正常生活。法律对这种行为持零容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