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有冷静期吗
时间:2025.05.01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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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夫妻双方
协议离婚的,必须要经过三十天的
离婚冷静期。
2、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向
婚姻登记机关撤回
离婚登记申请。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自婚姻
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的才能
办理离婚登记。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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