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
拆迁工作的部门
拆迁办,对本行政区内的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被拆迁人和拆迁人在签订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会因
拆迁补偿方式的不同,房屋
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也会不同。补偿方式是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载明
补偿金额、搬迁期限;补偿方式是
产权调换的,协议中应载明安置用房结构、面积、地点、搬迁期限和补偿的差价。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通常包括:拆迁补偿方式,协议中载明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相关的补偿金额或者安置用房结构、面积、地点等。搬迁期限、搬迁过度方式和过度期限。搬迁相关的补助费和临时
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违约责任和
争议解决的方式。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2、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审查
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我们签订
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
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详细的规定: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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