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谦初律师事务所
太智斌律师,38岁,毕业于南开大学,中国共产党党员,执业于云南唯真律师事务所(二十年老牌大所)。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宗旨,太智斌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和民事纠纷领域,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热心、细心、耐心的敬业精神,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承办的案件均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太智斌律师坚信,公平公正是法律的最高价值,但公正并不会从天而降,它需要全力以赴的争取,律师的第一使命是确保每个当事人获得公正的对待,让法律真正成为每个人都能依靠的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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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受贿罪中是否涉及共犯的问题单位行贿罪能否构成共同犯罪尚有待商榷。目前我国刑法仅就个别犯罪设置了犯罪主体须为两个及以上单位或个人的相关规定,然而对于单位共同行贿罪却并未作出明确规定。然而,若以单位作为行贿罪主体,则很有可能符合共同犯罪的标准。满足以下条件,单位共同行贿罪似可被认为是共同犯罪:1、首先,罪犯主体必须涵盖两个或以上单位或个体。

敲诈勒索罪是否存在单位犯罪在法律条文中明定,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对象不但包括自然人个人,同样也涵盖了各类单位组织。由于敲诈勒索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因此,单位作为拥有独立财产权的实体,自然也可能成为敲诈勒索罪的侵害对象。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在法律定义中,敲诈勒索行为并不归类于单位犯罪范畴之内。敲诈勒索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已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然而,单位却不在其列。对于构成敲诈勒索罪的罪犯,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

在我国《刑法》中,洗钱罪可视为单位犯罪,涉及机构如公司、企业等若隐藏或掩盖特定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与性质,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需承担刑事责任。若单位采用多种手段掩饰犯罪收益,构成洗钱罪,情节严重者,单位将受罚金处罚,相关个人也将依法定罪量刑。

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劳动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