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银(信阳)律师事务所
熊大明律师,河南国银(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电话、微信号:18637670121。长期以来一直从事法律服务相关工作,对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劳动工伤等案件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经验。办案过程中一直坚持“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的原则,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心怀正义、据理力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赢得了当事人的良好口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年轻有为,富有正义。让当事人满意,是其作为律师的一贯价值导向,是青年律师的杰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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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怎样处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如何判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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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客体要件是侵犯国家对于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而从客观要件上来看,是违反国家生产管理规范,生产销售农用生产资料,导致生产遭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从主观上来看是故意,主体是一般的主体。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是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