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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阶段检察院要做什么工作?

时间:2025.05.22 标签: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 阅读:1210人
律师解析:
批捕阶段检察院应当询问嫌疑人、对卷宗材料审查、并可以询问证人和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通过这些工作,认定有逮捕必要的,可以出具批捕决定书。公安机关拿到批捕命令后,就应当具体去执行,如果嫌疑人已经被刑拘,则通知其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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