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孙伟伟律师,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孙律师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 作为刑事领域的专家,孙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凭借出色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孙律师在多起案件中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良好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孙律师现任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他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内部反腐败机制构建、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刑事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孙伟伟律师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提炼关键焦点,精准制定辩护方案和应对策略,其卓越的业务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深受客户信任与业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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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与监外执行有四大区别:适用范围、实施条件、执行方式和撤销条件。监外执行适用于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需满足特定情形,如疾病或特殊人群。缓刑适用于轻罪,条件较宽泛。监外执行是变通方式,无明确考验期;缓刑是附带条件的不执行制度。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后返回监狱;缓刑只在违规或再犯时撤销,否则不再执行原判。

社区矫治与监外执行在概念层次和适用范围上有明显区别。社区矫正是矫正手段,而监外执行是自由刑的执行方式。监外执行包含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而社区矫正不包括。称呼上,监外执行罪犯与社区服刑人员也不同。社区矫正更关注轻微犯罪、未成年或疾病罪犯,而监外执行未明确具体对象。

缓刑与监外执行有四大区别:适用范围、实施条件、执行方式和撤销条件。监外执行适用于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需满足特定情形,如疾病或特殊人群。缓刑适用于轻罪,条件较宽泛。监外执行是变通方式,无明确考验期;缓刑是附带条件的不执行制度。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后返回监狱;缓刑只在违规或再犯时撤销,否则不再执行原判。

"监外执行"是实体性刑罚措施,适用于因健康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宜囚禁的罪犯,需经严格申请和审批,在监狱外执行刑责,刑期计入总长度。而"缓刑"则是以虚拟刑罚形式为主,法院在审判时根据犯罪情节给予考验期限,期间未违法则原判决失效。

监外执行与保外就医的异同点 监外执行与保外就医的主要差异在于决策机构和实施范围。监外执行的决策机构不仅限于监狱,还可以提交至法院裁决;而保外就医则由监狱方决定。另外,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制度的一部分,两者在具体操作层面存在诸多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