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立即咨询按照咱们国家《刑法》第20条规定嘞,假如你刚好遇到了坏蛋想欺负你,结果你反击时下手有点儿重,最后把他打死了,那这时候儿,你得要考虑一下你需不需要为此负责了。不过嘛,你也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利益才这么做的,所以法官可能会给你减轻或者免掉惩罚。当然,这事儿还得看具体情况,比如坏蛋到底多坏,你的反击合不合适,还有就是你的反击是不是真的太过分了等等。
一般来讲,合法防卫时导致第三方利益受损,通常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种合法防卫是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限制侵害人继续实施侵害的手段。但是,如果这场防卫行为在实施过程中明显超出了必要的限制,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后果,那么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会减轻或免除刑事惩罚。在这种情况下,还可能需要承担适当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制止不法侵害的过程中,正当防卫是指对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而未显著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若未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防卫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防卫过度,导致重大损害,可能会被视为防卫过当,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处罚则会根据情况减轻或免除。正当防卫的核心在于是否在必要限度内,其主要目的是避免不法侵害。
自卫权是指为了保护自己免受非法侵犯而采取的合法措施。自卫的限度在于不过度且不造成严重损害,否则就可能违法。如果造成轻微伤害且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判定是否正当防卫需要考虑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自卫的时间、方式、力度和结果等因素。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