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陪嫁钱若婚后所得且赠与人未明示只赠予女方,则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享所有权。否则,如不符合这些条件,陪嫁钱将被视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归属女方单独所有。

民法典认为,婚后嫁妆钱财如非明确指定专属于女方,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享。但若嫁妆源自婚前款项或有明确规定为女性个人财物,则仍属女方所有权。法律区分了嫁妆的归属依据获取方式和赠送时的明确指示。

嫁妆不一定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前由女方父母单独赠予的嫁妆,如无特别声明,视情况而定:婚前赠予的为个人财产;婚后赠予或无明确夫妻双方归属的,一般视为共同财产;如明确指定赠予女方,则为她的个人财产。

一般情况下,嫁妆是娘家在结婚前为女方准备的,很明显属于女方婚前取得的财产,是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嫁妆是在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后由女方父母赠与给女方,就应当签署明确的赠与协议,约定财产只归女方所有,并且要男方签字确认,否则,婚后赠与的财产,又未指定只赠与给女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需视情况而定。若婚后购置且未约定归属,按法律规定,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前购置或未明确约定,则可能视为单方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嫁妆的分配依据这些原则。司法实践中,嫁妆常被视为女性婚前财产,尤其是资金主要来自女性亲属时。这种处理方式符合社会习俗,易于接受,能避免矛盾,符合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