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被邻居无理阻止要怎么办?
时间:2025.05.11
标签:
征地拆迁
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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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农村建房时相邻的邻居有提供必要便利的义务,如果无理防止建房的。
当事人可以向村委会反映情况,解决不了的可
向法院起诉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只要不侵犯对方
宅基地使用权,按照当地风俗留出相应距离的滴水即可。如果对方阻挠,可录像取证,并
报警,调解或通过
诉讼解决。
这里说的
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
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
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相邻关系中较常行使的权利包括:
土地或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相邻各方享有通行的权利,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邻一方因建筑施工、铺路架线必须临时占用他方土地的,他方应予以方便,但施工方应合理使用,完工后
恢复原状,造成损失要给予补偿。
对自然流水,相邻各方都有权使用,不得擅自堵塞或排放;相邻一方必须通过另一方土地排水的,另一方应当允许,但使用者应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给予对方损失补偿。
在建房挖沟时,应当与邻人房屋等不动产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邻人房基,不得将屋檐水或流水泻入邻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生活;相邻一方所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响他人房屋的通风、采光、建筑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权责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损失的,应予
赔偿。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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