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名称是用工协议,如果其内容符合劳动合同的要素,那其本质就是一份劳动合同。就算名称是劳动合同,其极有可能是一份不具备劳动合同要素的合同,因此可能会是劳务合同或雇佣合同。......
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着变更。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刘蔓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曾任职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法学讲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过数百起民商事经济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在医疗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公司法务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能给出极为专业中肯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获得了众多当事人一致良好的口碑与赞誉。 同时刘律师热心公益参与了中国创业者维权服务热线,还担任第四届东城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及"北京市青年阳光成长计划律师"成员,义务为创业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指导。 成功案例: 陈某某诉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全国首例超级细菌感染致死案) 王某等103名员工诉合肥铁路分局案 张某等16名员工诉民生银行案 刘某等3名员工诉北京鲍鱼先生餐饮有限公司案等劳动争议案 中铁十五局西北公司原董事长石某某受贿案二审经辩护最终无罪释放 杨某诉深圳大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权异议案 杨某等四人诉摩托罗拉北京公司劳动争议案 陈某和中国人民xxxx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杨某某等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万某某非法拘禁案 孟某某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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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合同当事方亦有权发起宣告合同无效之诉求。然而,为确保起诉资格和利益相关性,诉讼主体需与案件具备直接的、显著的利害关系。若有第三者自认为其对争议的诉讼标的具有独自的权利要求,则可依法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请求宣告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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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规定,劳动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将无效或部分无效: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签订或修改合同;利用困境使对方无法表达真实意愿;规避法定义务,限制、剥夺劳动者权益;合同内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争议应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诉讼解决,由司法机关最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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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在以下情况可能无效:限制期限超过二年、非关键员工签署、雇主未提供合理补偿、使用欺诈或威胁手段、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这些情形均可能导致竞业协议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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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工作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无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虽然无试用期,但离职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雇主。针对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劳资双方完全有权利通过口头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由此可见,企业未能与兼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的做法并未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