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对被征收的
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
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
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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