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誉律师事务所
苏子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现任湖南湘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员,邵阳市律师协会奖惩委员会委员,邵阳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曾办理或在办多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特大毒品案件(省、部级督办)、境外开设网络赌场案、境外电信诈骗案(新型“杀猪盘”类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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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敲诈勒索未遂案的立案标准是根据意图侵占的财产数额来确定的。敲诈勒索金额达到二千元至五千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即使未遂案件没有得到财物,但如果情节严重,如多次勒索、针对弱势群体、导致被害人自杀等,仍可能被立案追诉。

虽然敲诈勒索的金额为3000元,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行为人仍需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较大”。即便行为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仍可能受到刑法的制裁。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行为人的主观恶意、使用的手段以及未能得逞的原因等,来确定具体的量刑标准。

敲诈勒索人民币三千元的行为,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之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恶劣情形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而且,倘若数额尤其庞大或者造成了更加严重的危害后果,那么将面临长达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需缴纳相应罚金。

敲诈勒索70万元未遂,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来说,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遂的情况表明犯罪行为没有完全得逞,在量刑时会充分考虑这一情节,给予相对较轻的处罚。

敲诈勒索未遂金额达七万元的量刑准则是怎样的在敲诈勒索罪中,针对未遂行为的惩治措施是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作为基础刑期进行量刑,具体的判罚应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适当从轻或予以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