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惠诚(青岛)律师事务所
纪蓉蓉律师,1981年出生,执业16年,合伙人律师,任律所部门主任。2012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公共法律中心人民调解员,青岛市律师协会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奖惩委员会委员,市南区听证员。曾获多面锦旗,受到客户一致好评。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建设工程、强制执行。 服务宗旨:法为天,民为基,诚为本,德为先。守望正义,忠于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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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一般不需要挂失。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因此,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身份证丢了无须登报挂失,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即可。不法分子冒用遗失人身份证,由冒用人和审核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居民身份证法》第12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可以不挂失,但很多人都担心自己的身份证会被用来做违法乱纪之事,自己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通常会选择挂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公民在丢失了身份证之后,需要在自己的常住户口的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补办。

可以不挂失,但很多人都担心自己的身份证会被用来做违法乱纪之事,自己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通常会选择挂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公民在丢失了身份证之后,需要在自己的常住户口的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补办。

可以不挂失,但很多人都担心自己的身份证会被用来做违法乱纪之事,自己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通常会选择挂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公民在丢失了身份证之后,需要在自己的常住户口的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