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科班出身,曾在公检法系统任职,成为执业律师后,始终本着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办理各类案件,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效的工作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多次得到当事人好评,专业擅长公司顾问法律事务、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务纠纷等民商事业务,了解系统办案思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过多起民商事案件,具有极为丰富的实务经验。
咨询该律师
大家在签借条的时候可以商量好违约的罚款,但是这个金额要是比你实际损失高得太多的话,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就有可能会帮你把罚款降低点。所以,如果你们在借条上定了个特别高的罚款,可是实际上的损失并没有那么多的话,那你就可以去找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要求他们降低罚款。借条本身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肯定还是有用的,只不过这个罚款到底合不合适,还得看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才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五百八十五条明文规定,当事人可在合同中预先设定赔付金,然而若约定之违约金过于远超因违约所产生之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按照当事人的具体申请酌情降低其数额。因此,如借款协议中所规定之违约金过高,且已超过实际损害金额,则该部分违约金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条款,需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及相关法规加以调整处理。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若借款协议上所约定的违约金过于偏高,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违约方可恳请人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对其予以适度降低。而在处理相关案件之时,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依据实际的经济损害、合同履行状况以及当事人过失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后作出判断,予以减少违约金的数额。倘若确认违约金确实超高,法院或仲裁机构便有权利应守约方的请求,适度压缩违约金的比例,以此来保障违约方的正当权益。

实践中,当事人有权就自身权益签订相应的违约金条款。然而,当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远远超过实际损失所能达到的比例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将有权依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度下调此项金额。因此,在涉及到借款合同中的违约金问题上,若其高出相应损失合理范畴的部分过于明显,那么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这部分违约金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同时,法院或仲裁机构也拥有权力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适度削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