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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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国法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须设立董事会,人数分别为3-13名和5-19名。董事会包括董事长和若干副董事长,由公司自行规定产生方式。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通常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管理和对外经营决策,须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股东大会参会成员规定:首次大会由出资最多者召集并主持。设有董事会的有限公司,通常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董事长代替;若副董事长亦不能履行职责,则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一位董事主持。

当然,董事在股东大会上有很大的影响力。首先,我们要明白董事和股东大会的关系。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方向和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而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董事并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若是对董事影响股东大会吗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之间存在一些明显的区别。1、股东会和董事会的组成不同。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在公司设立的时候负有出资义务。董事会则由全体股东选举的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的常设机构。2、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责不同。股东会的主要职责是进行重大事项决策,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若是对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董事会和股东的关系区别有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