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构成故意
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
量刑起点:
故意伤害致一人
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
徒刑以上
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
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
犯罪构成的
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
基准刑。;
3、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
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
量刑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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